山东临邑县回复“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拘留”:警情通报确有不妥,会再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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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临邑县, 公安局, 工程款, 临邑, 法律
涉及行业:建筑业
涉及职业:
地点: 山东省
相关议题:工资报酬
- 山东临邑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,称五名工人因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被行政拘留5日。
- 通报引发网友关注和争议,有人质疑警方是否仅处罚讨薪者,工程款是否能够追回。
- 临邑县公安局回复称第一次的警情通报确有不妥之处,将会再次发布通报,对外回复内容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
- 警方提醒信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规定,不能越级上访、缠访、闹访,更不能以此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。
- 任何人都不能把个人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,无视法律尊严、跨越法律底线的信访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严惩,付出沉重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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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0日,山东省临邑县公安局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发关注和争议,并在12月21日登上热搜。通报称,2022年9月份以来,廖某等五人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,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22日,临邑县公安局回复纵览新闻,第一次的警情通报确有不妥的地方,说的不是很全面,将会再次发布通报,对外回复内容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
纵览新闻记者注意到,临邑县公安局这则“警情通报”通过微信公众号、抖音等渠道发布,内容显示:2022年12月19日,临邑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。2022年9月份以来,廖某等五人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,到省、市有关部门非访,以访施压、滋事扰序,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,分别给予廖某等五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。
临邑警方在通报中提醒:信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《信访工作条例》规定,做到依法、逐级、有序反映诉求,这是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前提和保障。绝不能越级上访、缠访、闹访,更不能以此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。任何人都不能把个人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,无视法律尊严、跨越法律底线的信访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严惩,付出沉重代价。
临邑县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发出后,在网上引发强烈关注和争议,并在21日登上热搜。不少网友涌入临邑县公安局的官方抖音号、微博号纷纷进行留言。纵览新闻记者注意到,很多网友都在留言询问公安是否仅是处罚讨薪者,他们的工程款是否要回。还有的网友甚至称,临邑警方在“保护”老赖的权益。
对此,纵览新闻记者分别联系了临邑县委宣传部、网信办,工作人员均回复,已关注到网上舆情,并已上报领导,后续记者可关注官方通报。记者又联系了临邑县公安局,该局一名民警表示,第一次的警情通报中确有不妥的地方,说的不是很全面,该局相关人员从昨晚(21日)一直在研讨此事,将会再次发布通报,对外回复内容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