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台超30年,痛经假落地之痛
来源网站:news.qq.com
作者:南方周末
主题分类:劳动者权益事件
内容类型: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
关键词:女职工, 女性, 月经, 经期, 原发性
涉及行业:
涉及职业:
地点: 无
相关议题:请假休假
- 虽然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“痛经假”相关规定,但多数单位并未将其纳入实际管理流程,女性职工请假往往只能以病假名义申请,且需层层审批,实际操作难度大。
- 多数省份要求女性职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“重度痛经”诊断证明,但原发性痛经难以界定疼痛程度,导致许多女性即使症状严重也难以获得证明。
- 目前仅有少数省份明确“痛经假”为带薪休假,大部分地区请假会影响工资、奖金或福利,部分岗位甚至因请假导致经济损失或岗位考核受影响。
- 职场女性普遍存在因请假影响同事工作、被认为“矫情”或“难担重任”的心理压力,加之月经羞耻,许多人即使有政策也不敢或不愿请假。
- 个别企业为女性员工提供无需诊断证明的带薪“痛经假”,并配备卫生用品,实际缓解了女性职工的困境,但大多数企业因成本和管理顾虑未能落实相关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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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经来袭,忍,还是不忍?
哈姆雷特式的挣扎,发生在痛经工作的鞠莉身上。忍了一小时后,鞠莉终于拨通了120急救电话。
“像有人在用力拧自己的子宫”,在鞠莉的印象里,她从来没这么痛过,之前吃下去的止疼药和红糖水都痛得吐了出来。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时,她脸色发青,已经陷入轻微休克。
一小时前,23岁的鞠莉还在浙江一家国有银行为客户办理业务,她痛得直不起腰,但隔着柜台玻璃和佩戴的口罩,没人觉察到她的异样。
决定向120求救的那一刻,鞠莉心里想的是,来不及层层上报了,事后追查起来,从监控看到她被救护车拉走,或许可以从轻处罚。
近期,“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”话题登上微博热搜。浙江在2017年就出台相关制度,但鞠莉从来没有听说过“痛经假”。这次遭遇,在事后被单位记为病假。
女性职工的四期(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)劳动保护,始于1951年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》。工厂医务室开具“例假条”,为女工经期“照例准假”,让月经在民间有了“例假”的别称。
1993年,原卫生部、全国妇联等5部门联合颁布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,提出“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,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,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”,这是“痛经假”首次被列入部门规章。
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发现,1990年至今,国内共有26个省份出台过“痛经假”规定,其中上海、河北、云南等20个省份的制度现行有效。
日本、西班牙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已为“痛经假”立法,但“痛经假”在全世界都面临“纸面政策”困境。据《环球时报》援引西班牙《国家报》报道,2023年6月,西班牙成为欧洲首个将带薪“痛经假”纳入立法的国家,但法律出台一年来仅有不到1600人次使用。
月经易痛,例假难请,“痛经假”落地,究竟难在哪?
制度不一,重度痛经不易界定
上班时痛经,像鞠莉一样“不忍”是意外,“忍”才是常态。
来月经的第一天,刘爽总能感受到强烈的胀痛,冒冷汗,没胃口,还伴随严重的腹泻。
“不停跑厕所,整个人都蔫了,站都站不直。”刘爽在浙江和北京换过五份工作,无论在央企、外企还是私企,她从来没请过“痛经假”,全靠硬扛。
痛经是一种常见的妇科症状,表现为下腹部疼痛、坠胀等不适。
痛经有多普遍?2015年,一项发表在《人类生殖医学前沿》的大型综述性研究显示,超45%的育龄女性被无器质性病变的原发性痛经困扰,严重影响情绪、睡眠和生活质量。
当前,全国层面痛经休假并未纳入立法。除了《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》的鼓励性条款,各地对于“痛经假”的规定散见于地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(或称条例/实施办法/特别办法)中。休假条件、休息天数、是否带薪休假,细则各不相同。
据南方周末记者统计梳理,“痛经假”规定现行有效的20个省份,休息时间普遍在1-2天,江西最多可以休3天。
15个省份中,“痛经假”适用于所有工种的女性。上海、江西仅适用于从事高空、低温、冷水、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性,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指的是重物搬运、高强度训练等中等偏上的繁重体力劳动;广东、福建适用于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性;湖南限制条件为连续2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性。
除了湖北、宁夏,多数省份的规定具有强制性——“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”。
但多数受访者表示,单位并未将“痛经假”落实到管理条例中,请假的第一步,得是单位有先例,而不是地方有政策。
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常委、上海远业律师事务所主任温陈静深耕劳动法领域二十余年,长期关注女职工权益保护,她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,尽管“痛经假”政策已实施多年,但司法实践中围绕“痛经假”的维权案例很少。
没人维权,不是因为请假顺利,而是不知道可以请,更不知道怎么请。
按照地方规定,请假也有门槛。经统计,有13个省份需要女职工提供医疗机构证明,且诊断需是“重度痛经或月经过量”。
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医师李智敏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,痛经有生理性和病理性之分,也叫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痛经。
前者是经期盆腔充血、子宫收缩,局部释放炎症因子导致疼痛,一般在经期2-3天后自然消退;后者由子宫内膜异位症、子宫腺肌病等引起,疼痛时间可能伴随整个经期,甚至经期后仍有痛感。
“排除病变后,原发性痛经很难界定疼痛程度,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不同,一般通过患者主诉判断。痛得打滚、上吐下泻,需要到医院打针的程度,明显无法工作,可以开证明。”李智敏说,对于无需药物或服用止疼药明显好转的患者,临床较少给出重度痛经的诊断。
在医院打完止痛针,挂了两袋盐水,鞠莉才慢慢缓过神来,最终拿到了“痛经”的诊断书,但并无对痛经程度的界定。
请假难,请假贵
现实中,由于多数单位没有专门针对“痛经假”的规定,严重痛经的女性职工常常以病假名义走请假流程。然而,仍有大量特殊岗位的女性职工请假不易。
鞠莉周日单休,周一至周六选一天调休。为了避免在工作期间痛经,她总是要提前计算月经时间,让痛经尽量发生在休息日。无奈月经最擅长突袭。
“柜员请假要通过主管、网点主任、部室负责人层层上报。我那次痛经是周六,领导不在行里,但情况紧急,我没有等到主管清点现金箱、核对账务、系统签退后再离开。这在银行管理体系下是不合规的。”尽管疼痛已经超过忍耐限度,鞠莉最担心的还是违反单位规定。
24岁的赵昭,是河南洛阳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科护士。现实令她无奈:“连年假都不怎么休,更别提生理假了。”
赵昭有原发性痛经,症状包括小腹坠痛、恶心疲倦、常想上厕所。但急诊留观病房的病人如流水,赵昭习惯忍住便意,只有达到忍耐阈值,再也憋不住的时候才会找人帮忙接手。
“医院内部有个不成文的规矩,在非抢救期间,医护不能在院内随意奔跑,以免引起恐慌,再着急也只能快步走。”赵昭说。
赵昭的月经量偏大。上学时担心经血侧漏,腰上总是系着校服外套。上班后,她时常忙得没空更换卫生巾,只能庆幸护士服的上衣长度盖过大腿,可以遮挡一段时间。可惜白色的裤子和上衣没法替她隐瞒太久。
工作两年,赵昭请假的次数屈指可数。急诊科的墙上挂着一张护士值班表,标记着所有人的请假事由,护士长视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通过。有限的人手让请假变成了一场比惨的较量:在同事“孕期出血”的请假理由面前,痛经休息的需求似乎难以启齿。
请假难的同时,请假还很“贵”。
当前,只有5个省份在“痛经假”规定中明确为带薪休息。其中,上海和青海的表述为“给予公假”;江西是“在月经期休息期间,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”;浙江是“给予带薪休息”;山东是“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”。
鞠莉所在银行规定,包括病假在内,一年请假超过20天就取消年终奖。赵昭每周开一次例会,例会请假要扣200元,“再不舒服,为了钱也得来参加”。
杨丽在河南郑州的酒店做过客服和迎宾。在酒店迎宾时,她痛经痛得站不住,捂着肚子找领导希望提前一小时下班,遭到拒绝。没有同事可以帮忙,她休息了一会儿继续站岗,“另一次请了半天假,当天被扣了100块钱”。
有一次春节期间,杨丽在景区兼职表演,第二天一大早有演出,凌晨却开始痛经。没人能替她的角色,“不上场园区直接罚款1000块”。
2008年以来,陆续有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呼吁立法支持女性休月经假。据澎湃新闻报道,2016年全国两会上有五位人大代表建议将女性休生理假立法保护,“(应)特别规定不能因此而歧视女工,更不能以此理由扣除工资、奖金”。
全球来看,已有日本、韩国、西班牙、印度尼西亚、赞比亚等国家为“痛经假”立法,但不同国家规定差异较大,只有2个国家明确为带薪休假。
请假羞耻与月经羞耻
比制度条例更难跨越的枷锁,是职业女性的内心。
一个反对“痛经假”的常见观点是,经期休假暗示着女性的脆弱,把经期女性视作病人,这会加剧女性在职场受到歧视,使女性在求职、升职过程中处于更加不平等的地位。
多位在经期靠“忍”工作的女性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类似的看法。比如34岁的刘爽正处在事业上升期,她担心,因痛经请假,会给领导留下难担大任的印象。
赵昭自嘲,急诊科的护士都是“女生当男生用”,她见过同事边孕吐边上班,孕期出血请了一周假,回来又重新上夜班。“在学校请假不会影响到别人,但工作之后请假特别难。我请假,就要有同事来替我上班,这让我不好意思,也害怕领导觉得我事多矫情。”
如果职场请假被认为是羞耻,那么请“痛经假”则意味着双倍羞耻。
高中时的赵昭,和朋友提到月经时,会不自觉压低音量:“我来姨妈了”。她们把卫生巾称作“面包”,买卫生巾要用黑袋子装,借卫生巾要说“借一个面包”。现在回想起来,赵昭才意识到,原来这就是“月经羞耻”。
从公共场合、社交平台上大胆谈论月经开始,越来越多的女性试图摆脱这种羞耻。但包括刘爽在内,很多人还是很难向身边的男领导、男同事开口提起痛经。
日本是最早为“痛经假”立法的国家,在1947年将经期休假纳入《劳动基准法》。2022年,《日经新闻》旗下研究机构开展过一项调查,发现不到10%的日本女职工会申请休假,不愿意经期休假的原因中,“不好意思向男领导请假”排名第一。
“我现在工作的央企,钉钉系统上的假期有一栏是痛经假,但余额显示为0。行政是个男孩子,我不好意思去问,向周围同事打听,也没人请过这个假。”刘爽说。
长期以来,痛经的感受不被理解,在同性之间也经常发生。刘爽遇见过不痛经的女同事不理解为什么来月经会严重影响工作。“每个人体质不一样。我从来没有(在单位)说过自己不舒服,不是出于要强,而是我知道没有办法让别人跟你真正感同身受。”
刘爽直到生完孩子才开始在痛经时吃止疼药,“因为女性长辈说吃止疼药影响生育,以前我就是硬撑”。
李智敏解释,服用非甾体抗炎药(如布洛芬)是缓解原发性痛经症状的首要治疗方法,止痛效果最明显,“非长期上瘾性服用,只在每个月痛经时吃一两颗,不会影响生育功能”。
还有很多女性以为“生完孩子痛经就好了”。刘爽也曾深信不疑,因为她的母亲两次生产后,痛经有所缓解,但刘爽生完孩子痛经仍如往常。
李智敏表示,原发性痛经的部分女性,在生育后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,是因为怀孕过程中,女性激素变化可能抑制前列腺素过度分泌,从而缓解疼痛,但个体间存在差异,不存在必然关系。而继发性痛经不会因生育消失,甚至可能加重,更值得警惕。
在多年妇科诊治过程中,找李智敏开痛经假条的患者并不多。原发性痛经时间短、不适感强,难以工作的同时,更难拖着病体去医院。继发性痛经时间长,门诊通常一次只能开1-3天的假条,痛经假时间太短,“更多人还是靠忍,痛不欲生才来医院检查和治疗”。
“为女性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”
由内而外的阻力证明,“痛经假”仅作为一种制度存在远远不够。从能请假到敢请假,女性职工还需要更包容的工作环境和文化。
和很多职业女性不同,任灵有过近十次顺畅的痛经请假经历。
任灵是原发性痛经患者,肚子里仿佛有一台绞肉机,每个月定时开机。腹部开始绞痛“动工”,她就不得不“停工”。
2025年7月3日,经期第二天,任灵趴在工位上直冒冷汗。直属女领导见状,私聊询问她情况,得知缘由后立刻劝她请假:“公司有带薪月经假,不用白不用。”
任灵在OA系统提交申请,一分钟后显示流程审批已完成。
“女性员工每月享有一天无需提供‘诊断证明’的病假”,被明文写在珠宝品牌DR母公司迪阿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DR)的规章里。入职三年来,任灵曾多次使用该假期,7月手头工作太多,她原打算忍过去,但还是在领导的“劝退”下请了假。
DR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负责人杨春白雪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公司女性员工占比达70%,创始人也是女性,对女性在职场的特殊需求更加重视,除了每月一天的带薪“痛经假”,公司还提供卫生巾、止痛药和暖宝宝。
企业落实“痛经假”,最大的顾虑之一是成本太高。当前,各地关于给予“痛经假”、卫生费和卫生用品的规定,均由用人单位承担成本。
企业为什么要做这笔“不划算”的买卖?
杨春白雪表示,虽然要承担一定的隐形成本,但这能提升管理人员和员工之间的信任度,为女性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,长期来看企业也会从中受益。
任灵认为,“痛经假”解决的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,还有令职场女性难以启齿的隐性困境。在前一家新媒体公司任职时,她时常编造头疼胃疼的理由,来为痛经请假。
“希望有更多企业减少繁琐的请假流程,重视痛经假的同时,营造温暖友好的职场环境。”任灵将“痛经假”经历分享在小红书,得到上万条点赞。
西班牙2023年通过的《性与生殖健康法》规定,当女性因继发性痛经无法工作时,经诊断可依法享受带薪休假,其间薪酬由社会保障系统支付,而非用人单位承担。尽管这项法规因为将原发性痛经的女性排除在外遭受指责,但仍有可借鉴之处。
温陈静建议,可以探索更加完善的配套机制,如探索将“痛经假”待遇纳入公共社会保障体系,或通过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企业成本分摊,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,构建更为完善的女性健康保护体系。
“有条件的企业应主动提供更人性化的休息安排,工会、妇联也应加强普法宣传,提升企业的合规用工认知。”温陈静强调,“更为关键的是,要让女职工和社会各界都充分了解‘痛经假’是一项正常、合法的权利,形成广泛社会共识,才能加快消除请假时不必要的顾虑。”
(鞠莉、刘爽、赵昭、杨丽、任灵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