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凌晨3到5点仍在工作,佛山一公司通报表扬奖500被质疑,回应:加班是个人意愿

发布日期: 2025-06-30
来源网站:news.qq.com
作者:
主题分类:劳动者权益事件
内容类型:普通新闻报道
关键词:加班, 公司, 通报, 潇湘晨报, 客户, 佛山
涉及行业:服务业
涉及职业:白领受雇者
地点: 广东省

相关议题:工作时间

  • 佛山一公司表扬一名员工凌晨3到5点仍在工作,并奖励500元,引发网友对加班文化的质疑。
  • 公司表示近期因大促活动订单量增加,运营投入加强,员工加班属于个人意愿,并非公司强制要求。
  • 客服称有员工因晚上睡不着查看手机,恰好被公司发现工作表现,因此受到表扬。
  • 公司电话客服称凌晨加班属于个别情况,公司并不鼓励,员工自觉加班会给予加班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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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,有网友发帖,佛山某公司6月28日通报表扬一名员工,称其经常在凌晨3-5点仍能敏锐捕捉客户购买意向并促成定点,“凌晨3—5点本是人体最疲惫的时候,你却依然保持专业态度,用饱满的热情接待每一位客户......都能让客户感受到我们7天+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品质。”为此这家公司给予该员工通报表扬以及500元的奖励。网友质疑这家公司鼓吹加班文化。

网络截图。

6月30日,潇湘晨报记者联系这家公司在购物平台的旗舰店,客服称,这是公司内部的通报表扬,这阵子公司在搞大促活动,订单量激增,公司加强了运营投入,“这是正常的工作,加班是个人意愿,不是公司要求的,有的员工晚上睡不着会看着手机,刚好被公司发现了。”

这家公司的电话客服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加班是员工自愿,凌晨三五点还在工作也是个例,公司并不鼓励,但是最近公司搞活动比较频繁,员工们也是自觉去加班工作,公司也会给予加班费,。

来源:潇湘晨报记者 钱嘉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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